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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二大: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更新时间 : 2022-08-01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在开幕词中响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此,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伟大旗帜的指引下,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这场革命,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端,此后,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到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其间近四年,我们党开创性地做了大量“尽管是有风险的”,但却是“很重要的必须做的”工作,使我们国家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出现了很好的形势,为党的十二大的召开奠定了良好基础、作出了重要准备。
      第一,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胜利完成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条件和保证。在思想政治方面,经过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思想理论问题的讨论,我们党已经回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上来。与此同时,我们党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快了对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从“摘帽”到恢复劳动者身份,从制定落实各方面政策到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我们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方面调整关系,极大地维护了全国的安定和团结。
      但同时,我们党也发现了一些值得警觉的问题:有人教条式地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对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平反冤假错案等方针政策不理解甚至抵触;也有人拿党纠正自身错误做文章,打着所谓“社会改革”的幌子,曲解“解放思想”的口号,从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以上情况,如果任其发展,必将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对此,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为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划定了政治底线。
      为从根本上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党中央决定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走过的历史道路进行重新认识,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初步总结了党在新中国成立后30年的历史经验。此后不久,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开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并在1981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得以通过。《决议》首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正确的结论,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胜利完成,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二,有效调整国民经济,开启并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开放。
      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确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调整主要针对国民经济中农业与工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积累与消费等重大关系比例失调的问题,特别强调经济发展一定要从中国国情出发,要符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还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反复论证、讲求实效,走出一条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子。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到1982年底,国民经济扭转了重大比例失调造成的不稳定状态,经济形势得到比较迅速的好转。
      对国民经济调整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探索改革的过程。改革,率先在农村取得突破。1978年冬夜,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的18户村民签署的“大包干生死状”,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随后,很多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也都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但此时,却有人对包产到户产生了质疑,认为这样会脱离社会主义的轨道。对此,1980年5月,邓小平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9月,党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并要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在党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各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猛发展,到1982年达到了全国生产队总数的86.7%,比1980年增加36.7个百分点。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从一场打破“铁饭碗”的尝试开始。1978年7月,广东清远氮肥厂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拿出5万元设立综合奖并和产量挂钩,按照多劳多得分配给工人。这样一来,第二年厂子就扭亏为盈,产能大幅度提升。这一做法,后来被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总结为“清远经验”,对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1979年4月,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大型国营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试点,到1980年6月,全国试点企业扩大到6600家。此后,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从中央到地方,逐步把改革试点推向经济责任制和财政体制等方面,具体包括:从1980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多收可以多支的新财政体制;初步展开以建立多渠道、少环节、产销结合为目标的商业流通体制改革;从1981年起,选择中小城市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等等。
      第三,政治体制改革起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逐步走上正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这是党中央认真总结和汲取以往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重要结论。以此为共识,一场以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使以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开始起步。
      这一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作《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邓小平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这个讲话,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明确了基本的指导思想。1982年2月,党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就此,一批经过考验的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通过逐步调整、整顿、加强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班子,党和国家各级组织的领导权已经基本上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干部手中。
      经过几年全面的拨乱反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并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于是,召开党的十二大,便被提到日程上来。党的十二大,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此,中共中央非常重视,筹备工作前后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召开。全会指出:全国各族人民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伟大实践,现在向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需要不失时机地加以迅速解决的重大问题,包括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确定适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体制,确定适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教育计划和教育体制。随着国内形势的转变,国家政治生活和党的生活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思想上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也需要作相应的解决,以利于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发展和巩固,以利于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解决这些迫切的问题,都要求中央委员会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一致通过决定,提前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这次大会的具体时间,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十一届五中全会还对十二大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产生办法等问题作了规定。此后,党的十二大的准备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在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完成出席党的十二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规定,党的十二大代表名额为1600人。1980年4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十二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参加十二大的代表要在召开县、市、州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基础上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代表选举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意见》还对各方面代表应占比例,包括性别、年龄和专业比例及民族等提出具体要求。政治局会议还作出《中共中央关于丧失工作能力的老同志不当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员会候选人的决定》,这是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和逐步更新领导班子的一个重要步骤。
      1980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座谈会,指出,要选出真正合格的党代表,就要充分酝酿,真正征得广大党员的同意,不要少数人“圈定”;名单没有什么保密的,要公开提到党员中去酝酿讨论,不要怕变动。经过充分酝酿,代表选举工作最终于1982年7月底完成。各地党组织共选出代表1600名,并按比例选出候补代表149人。在全部代表中,青年代表将近40%,各方面专业人员、专家占有相当比重;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38个民族的146名优秀党员被选为代表。在代表中也有少数在“文化大革命”中犯过错误、但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为党作过贡献的同志。
      二是对党章进行修改。此项工作从1979年冬开始,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实地调研、拟出草稿并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在1982年8月6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七中全会上被审议通过。这次全会,对于十二大的筹备来讲,同样非常重要。正是这次全会,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公开宣布,恢复中共八大那样把自己的代表大会完全公开在全国人民面前的好传统。全会明确了党的十二大召开的具体时间,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交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分别给因年高久病、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刘伯承、蔡畅的致敬信,以全会的名义表达了全党同志对他们的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
      1982年8月30日,经过认真筹备,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党的十二大的三项主要议程,选出了党的十二大主席团和31人组成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会上提出十二大的任务:对粉碎“四人帮”六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现的伟大历史性转折作出胜利的总结,同时将确定党在新时期的宏伟目标和战斗任务,使我们党能够以新的面貌和坚强的战斗力,率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有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全国3965万党员。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邓小平致开幕词之后,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外交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勾画出了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伟目标的蓝图。
      在开幕词中,邓小平通过回顾党的七大以来的发展历史,充分阐明了党的十二大的历史地位。尤其重要的是,邓小平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作了新的理论概括,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科学命题。邓小平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提出,解决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走什么道路的问题,由此成为党和人民始终不渝高高举起的旗帜。
      胡耀邦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中,提出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中,首要的任务是把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继续推向前进。为此,大会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正确方针。明确提出,1981年到20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把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由此前的实现四个现代化,改为实现小康,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一个历史性决策,点燃了中国人建设富足社会的小康梦,极大增强了中国人建设美好未来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二大突破了以往对社会主义的教条主义认识,提出了诸多创新性的理论观点。比如,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新原则,即“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再比如,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问题作了新的概括,突出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都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诸如以上科学论断,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又一里程碑,不仅解决了现代化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更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
      党的十二大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集中了全党的智慧,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继承发展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要求,为整顿党的组织和转变党的作风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新党章有了一个内容比较充实的“总纲”,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规定。党章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第一纪律”。新党章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十二大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特别强调: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要求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还新增“党的干部”一章,提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比一般党员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二大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新成立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应该说是我们干部领导职务从终身制走向退休制的一种过渡”,是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新的党章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的任务是:“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建议,接受咨询;协助中央委员会调查处理某些重要问题;在党内外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承担中央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任务。”通过成立中央顾问委员会,党的十二大顺利解决了党的领导干部新老交替的问题。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党员干部进入中央委员会,担负起中央的领导工作;一大批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从第一线退出,参加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工作。新同志,老同志,密切合作,接续奋斗。这种独特的交接班方式,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创举。
      党的十二大的召开,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伟大转变。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党的建设更能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党的最高领导层成为更加朝气蓬勃的战斗指挥部。中国由此进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党的十二大也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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