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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给专员、县长的指示信
——统累税实施的步骤
(1943年6月26日)
三、审查计算阶段
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审查评议的真实性与精确的计算分数,要在计算中不断地进行研究调查,纠正个别户不真实的现象,特别是对民户,注意散在各区、村的土地,是否完全介绍回来,在计算完后,要审查分数有无计算错误。
四、统计总结阶段
主要是技术上的工作,统计土地、人口、量产、收入分数及各阶层财产占有,并总结各阶段中的经验与发现的问题。这个阶段是统累税全部工作中的结束阶段,人民负担分数一定要确定正式公布。
五、四阶段的工作一定要在9月底完成,不能再行推迟
因此各个阶段的时间要由专区掌握,如二、四、五专区准备工作,在6月内没有很好展开,统累税工作即有可能推后一步,这须由专区按照实际情况与整个中心工作密切配合,同时要认识今年战争的频繁性,争取在战争空隙前完成这一伟大工作。时间的重要必须抓紧,且根据实行合理负担的经验,时间越拖延,干部情绪越低落,工作即形成自流。同时过去实行合理负担,多是往后拖延,等待一时期突击,而“时间”又经常不能充分的给予我们,往往受到战争影响,不能如期完成,这一经验教训必须接受。今年战争的频繁性必须认识,而过去推后、等待、突击等心理,一定要克服。
在各个阶段中,针对各区县不同的具体情况,及时地提出中心口号,掌握中心关键,纠正偏向,利用群众谚语歌谣,启发其涌入这一工作中。在调查评议阶段,要贯彻反村本位、反假报、反负担不公平的斗争。各区、县贯彻执行的程度,要根据1943年太行区行政工作实施计划大纲提出的县,做到以县、区为单位,平衡产量,统一分数,争取户与户、村与村、区与区的负担公平,真实一致,其余县一定要都按期确定征收分数。
对税则的解释与个别问题的解决,在专区内争取最大的一致性,克服过去一人一套的不良作风 (当然不能教条),解释与补充,即时反映,纠正上下脱节现象。
对游击区或接敌区要实行边府前颁布游击区、接敌区累进负担办法,必要时得自行规定更简单的累进办法,但须报边府备案,在这些地区,主要是打破平均摊派制度。
统累税工作是边区新的征税制度,各区在领导一元化之下,切实配合掌握,以期贯彻执行,仍将布置情况报告为要。
主 席 杨秀峰
副主席 薄一波 戎伍胜
(原文载《边区政府》第23期,194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