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文献资料 ->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军事支差条令修正案通令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军事支差条令修正案通令
    来源:  更新时间 : 2022-06-2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军事支差条令修正案通令

    (1942年12月10日)

    各专员、县长:

    兹降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第二次大会太行太岳会议决议。修订军事支差条令,自本月15日起修正公布施行,仰即遵照执行为要.

    此令!    

    本文节录自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民国31年12月10日遣令宣布的修订劳工保护条例及军事支差命令。附:军事支差条令修正案

        主  席  杨秀峰

        副主席  薄一波

        戎伍胜

    附:支差条令修正案

    一、第三条“……有旅级或军分区以上政治机关……’改为“……有团级或独立营以上政治机关……”

    二、第十二条款修改为“村长,民众学校中常任义务教员,患病者及工厂工人均不支差……”(同原文)

    增加庚款:矿工于6天内在家,在窑各半者支半差,在家4天者支2/3的差,在窑4天以上者不支差。

    三,第十七条“……”每日发给小米1斤6两或杂粮2斤及菜金2角……”修改为“……每日发给小米2斤或杂粮3斤及菜金5角……”

    友情链接: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党史学习教育官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共产党员网 求是网 人民网 新华网 光明网 学习强国 党建网 中央党校网 中国军网 河北党史网
    主办单位:中共邯郸市委党史研究室 Copyright © 2014-2021 邯郸党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298号 电话:0310-3113267 邮编:056000 邮箱:handandangshiwang@163.com
    备案信息: 冀ICP备15009299号-2 |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