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文献资料 -> 中共中央北方局关于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1943年工作方针的指示

    中共中央北方局关于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1943年工作方针的指示
    来源:  更新时间 : 2022-06-24

    中共中央北方局关于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1943年工作方针的指示

    (1942年)

    一、1942年,是国际上两条阵线进入决战之年,反法西斯阵线力量在日益增长,而法西斯阵线则败局已定,在我国内部,自国民党十中全会后,民族团结已较前进步,国际国内形势都在向我有利方向发展。同时,敌寇为挽救其垂死命运,必将加紧对我国正面的进攻与敌后的扫荡。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必将进入空前的紧张空前艰苦的局面,华北党的基本任务,在于进一步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克服困难,积蓄力量,替反攻及战后作准备,以便准备迎接伟大新时期之到来。

    二、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基本一环,在于彻底实现民主政治,为此目的,必须在根据地内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主民生斗争,把民主斗争与民生斗争联系起来,把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反贪污浪费等等群众的经济斗争,逐渐提高到争取民主的政治斗争,摧毁残余的封建统治,以巩固党在斗争中既取的阵地。有步骤的改造各级政权机关,特别是着重改造区村两级政权机关,吸收广大人民直接参加管理国家的工作,真正自下而上的实行民主,实现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示范于全国,使之与敌伪顽占的地区有基本上的区别。在党政民系统中更加发扬民主精神,实行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在干部中应进行普遍的民主教育,肃清干部思想上违反民主的残余封建影响,全党同志必须深刻了解民主自由平等不仅是基本群众的要求,而且也是团结各阶层的旗帜,不仅是大多数人民今日的愿望,而且也是战后全国人民的政治动向,党必须负责解决这问题,才能胜利完成任务。

    三、依据各地区发展阶段的具体情况,继续发展与深入群众运动:在群众尚未发动地区,迅速根据当地情况实行土地法、劳动法等等保护群众利益的法令,发动群众争取经济政治权利的斗争,从斗争中大量发展群众组织,不应畏首畏尾,延误时机。在群众虽已发动,但工作尚未深入的地区,应即继续深入群众斗争,深入检查土地政策、劳动政策等等执行的程度,制止封建残余势力的任何翻案复辟的企图。同时加紧巩固群众组织,健全各个群众组织的内部生活。在群众工作已深入的地区,应特别着重民主建设、生产建设、文化教育建设,使广大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都提高一步。各个地区群众工作的基本方针,仍在建立与巩固基本群众的优势和加强党与群众的亲密联系,应以此二者作为鉴定群众工作成绩的标准。在碉堡林立,分割细碎之敌我争夺地区,由于我之活动主要依靠统战工作,以后人民两面乃至多面负担,主要从减轻群众对敌负担的斗争中发动、号召全村团结应付日寇。减租减息工作,应考虑当地环境,适当改变作法,务须局限在不妨害团结对敌的范围之内进行。

    四、军事指导原则在强化普遍的群众性质的游击战争:甲、必须加强民兵建设工作,扩大民兵数量,提高民兵政治质量,以及民兵的军事技能。乙、巩固现有的县、区游击队,加强其政治军事教育,使之成为群众性质的游击战争的基本力量,一方面能独立担负战斗任务,另一方面成为民兵的模范,领导民兵作战。丙、提高正规军的质量,加强正规军中游击战的教育,改善教育方式,适应游击战争环境,加强各种具体政策教育。至如文化教育,在基本根据地,亦须大力进行。    

    五、认真加强民众教育工作、教育方针,以抗日必胜的民族教育、民主教育与启发劳动人民的阶级教育联系起来。必须改进各地学校教育的工作与切实建立各地通俗的民众教育工作,根据各地具体情形的教育经费在可能范围内应酌量增加,教员待遇适当改善,小学教员每年除吃饭外,以5石小米为最高标准,各地党的组织,必须动员一批知识分子党员去从事教育工作,并纠正各地文化团体、文化机关中的宗派主义倾向,改善出版工作,以团结党外知识分子参加教育工作。

    六、为巩固1942午对敌政治攻势斗争已得的阵地,除使政治攻势今后成为经常工作外,在游击区受我宣传较深之群众,应注意以各种形式组织民兵(如抗日保家会、忠义救国会)。在伪军伪组织工作中,应加强争取与瓦解工作,对死心汉奸组织必须给以有效打击,以制止伪军组织的扩大,加强对敌宣传,尤其重要的是应掌握各地日本反战同盟的活动,对台湾朝鲜人的争取亦须加紧,以使反攻形势到来之时,得到他们的帮助,而迅速获得胜利。

    友情链接: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党史学习教育官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共产党员网 求是网 人民网 新华网 光明网 学习强国 党建网 中央党校网 中国军网 河北党史网
    主办单位:中共邯郸市委党史研究室 Copyright © 2014-2021 邯郸党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298号 电话:0310-3113267 邮编:056000 邮箱:handandangshiwang@163.com
    备案信息: 冀ICP备15009299号-2 |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