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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承岭(1915-1947),河北省魏县第六店村人,中共党员。
范承岭七岁开始上学,他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还乐于助人,同学们有困难他总是热心帮助,在学生中威望很高。1931年,范承岭在清丰县结识了中共地下党员,开始接触进步思想,追求革命真理。1932年,他积极配合中共清丰县地方组织,在魏县第六店村自己家中建立起了党的地下交通站,以卖馒头为掩护,负责在清丰县和魏县之间传递情报信息、运送枪支弹药和医药物品、护送同志等工作,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同年范承岭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他更加积极地开展工作,先后在本村发展党员十多名。1938年,第六店村建立了党支部,第一任、第二任党支部书记都是范承岭培养并发展入党的。
抗战初期,范承岭以本村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和发动贫下中农及地富中的开明人士,进行以夺权为目的的反贪污斗争,很快取得了胜利,建立了三三制村政权,并用从恶霸豪绅家中分得的胜利果实置办了枪支,成立了民兵队伍。
1942年至1943年间,在艰苦的对敌斗争环境中,交通站的任务更加繁重。范承岭培养胞弟范承山协助工作,担负起清丰县城东志街——魏县第六店村——漳河县西楼底村三点之间的情报传递工作,他们机智大胆的应对敌人盘查,从未出过事故,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被赞誉为安全保险交通站。
1944年,漳河县并入魏县,第六店村划归第三区。范承岭领导本村及周围数个村庄开展整顿组织、整顿作风工作。经过整顿,他将各村的基干民兵组成班、排、连编制,平时训练、生产,战时集中力量打击敌人,并形成了一个多村配合的联防区。1945年底,范承岭任第三区区委委员、公安助理员。
1946年底,国民党军占领大名县城,魏县第三区被还乡团占据。为避敌锋芒,第三区党政团体、民兵组织、抗烈属等四千余人奉命撤至漳河以北。1947年大年初一,县委组织多个突击组插入敌占区,范承岭率领的一组5人冒着风雪急行军数小时,到达第六店村,发现敌十三师炮兵旅盘踞村中,遂撤到北留固村。后被敌人发现,范承岭寡不敌众、弹尽无援,不幸被捕,被押往张二庄伪区长邵景康处。敌人对他严刑拷打,逼他交出各村党员名单以及此次行动的人数等,他宁死不屈,被敌人残忍杀害,时年32岁。